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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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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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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一般纳税人销售化肥的税率是多少?

根据财税〔2017〕37号文件的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税率为11%。  


根据财税〔2018〕32号文件的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根据财税〔2019〕39号文件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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