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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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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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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2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13号)精神,我市通过对标先进、跟进国家创新试点、总结我市各领域实践探索等,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投资吸引力、体现监管与服务3个维度,在企业开办注销、办理建筑许可、不动产登记等18个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制定《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2版)》(以下简称《方案》),有针对性推出200条具体举措,并以市政府文件印发。


《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标先进,补短板、锻长板、筑底板,每条措施都细化成“一件事”,力求举措精准,便于落实。《方案》共安排200条具体举措,其中119条是落实省方案举措,26条是在省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深化的举措,28条是我市的创新举措,12条是对标标杆城市举措,2条是由县区提出的举措,13条是针对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或省专项工作通报中我市的短板弱项提出的针对性改革举措。


一是坚持聚焦企业关切。通过实地走访企业、平台问题梳理等方式,汇集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意见建议,作为我市改革和优化的主攻方向。如,对水、电、气和通信等市政公用接入实行线下全过程一门式集成服务和帮办服务,线上全程网办,取消报装费、开口费、开户费、接入费等相关收费;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力度,推动“2+N”招聘活动全覆盖,全年全市线上线下举办活动力争达到1000场以上;建立健全公共政策兑现工作机制,依法主动、及时全面兑现公共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三农”主体发放首贷、续贷、信用贷等,探索建立首贷支持机制等。


二是坚持对标先进。《方案》对标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101项举措、沪宁杭和深圳等地先进做法,结合合肥实际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如,将医保登记等环节一并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签章同步发放及应用,方便企业网上办事;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暂停经营,向登记机关申请歇业;探索建立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破产案件经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后,由破产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及相关单位进行财产解封,破产管理人对已查封的财产进行处置时无须再办理解封手续等。


三是坚持探索创新。《方案》坚持小切口、具体化,以提升企业和群众感受度和获得感为着力点,力争每个指标都有创新举措,积少成多,以点带面,打造特色亮点。如,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继续探索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最大程度赋予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推动实现职业技能培训申报、审核、管理、补贴申报等环节全程网上办理,培训补贴资金“免申即享”;优化交易进场登记程序,实现“一键登记”;强化数据开放,推动企业申报用水、用气“零填报,秒办理”等。


《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履职担当、强力推动、争创标杆;要进一步强化专项工作组对牵头指标负总责的工作机制,涉及多部门共同推进的指标,牵头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组织,配合单位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形成一体化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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