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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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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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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增值税类(2024年11月热点问题)

1.2024年12月起,哪些产品取消了出口退税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取消铝材、铜材以及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等产品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1。


……


第三条规定,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本公告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2.2024年12月起,哪些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了9%?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第二条规定,将部分成品油、光伏、电池、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2。


第三条规定,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本公告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3.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有关内容和第二款相应停止执行。


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新发布公告规定的可按新发布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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