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15日
附件:四川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四川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