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1-08-25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11〕21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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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号公告】《基金管理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

全文废止。参见:《基金管理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12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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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基金管理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12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24号)。

现公布《基金管理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基金管理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基金管理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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