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1-11-03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11〕33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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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号公告】《期货营业部管理规定(试行)》

全文废止。参见:《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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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0号)。

现公布《期货营业部管理规定(试行)》,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期货营业部管理规定(试行)》《期货营业部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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