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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1-10-25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11〕30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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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号公告】《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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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1〕5号)。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加强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工作,我会制定了《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25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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