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7-12-26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17〕17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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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号公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

全文废止。参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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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1〕15号)。

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7年12月26日


附件: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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