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已修订
发文日期:
2022-05-13
发文字号:
中国结算沪业字〔2022〕36号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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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22年5月修订)

已修订。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中国结算沪业字〔2022〕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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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订。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中国结算沪业字〔2022〕90号)。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的发布实施,本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进行修订。本次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调整交易方式表述,新增投资者自行选择结算方式等。


二、合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相关内容。


三、其他文字性修订。


本指南自2022年5月16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同步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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