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适应市场发展变化、规范债券登记存管业务,本公司对《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主要变化如下:
一、在“1.5派息、兑付”增加了债券权益分派业务的具体内容。
二、在“1.9退出登记”明确了债券发行人办理退出登记的业务流程、申请材料等相关细节。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18年11月修订版).pdf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2018年11月修订版).pdf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