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1-06-22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21〕542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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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标准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通知》(深证上〔2023〕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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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通知》(深证上〔2023〕96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完善创业板重组审核规则体系,提高重组审核工作透明度,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标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标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标准


2.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标准》的起草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标准》的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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