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1-04-22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21〕430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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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审核重点关注事项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2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2〕4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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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2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2〕437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提高审核透明度,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审核重点关注事项》,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审核重点关注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审核重点关注事项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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