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7-15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22〕112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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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

小竹前瞻: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规定了做市商提供做市服务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不得利用做市交易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市商是指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为科创板股票提供双边持续报价、双边回应报价等流动性服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深化科创板基础制度改革,落实《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的相关要求,规范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开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中关于做市商提供双边回应报价的业务暂不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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