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2-01-07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22〕18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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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修改、废止部分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的通知》(深证上〔2023〕7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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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关于修改、废止部分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的通知》(深证上〔2023〕737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结合监管实践,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深证上〔2018〕66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


2.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的说明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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