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1-07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22〕14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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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小竹前瞻: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了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组织和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市场稳定发展。上市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指引等规定,建立规范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积极履行信息披露和社会责任,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市场参与人:


为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结合监管实践,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进行了整合、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499号)和《关于发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的通知》(深证上〔2020〕498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关于《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说明关于《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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