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1-08-27
发文字号:
深证会〔2021〕588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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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业务指引第2号——会员违规行为监管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修改、废止部分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的通知》(深证上〔2023〕7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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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关于修改、废止部分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的通知》(深证上〔2023〕737号)。

各会员单位及其他交易参与人:


为规范会员违规行为自律监管工作,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业务指引第2号——会员违规行为监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业务指引第2号——会员违规行为监管》《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业务指引第2号——会员违规行为监管》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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