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7-23
发文字号:
中证协发〔2021〕176号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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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会费收缴办法(2021修订)

小竹前瞻:中国证券业协会会费收缴办法规定,会员和观察员必须按规定交纳会费。法定会员按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万分之一点五作为计算依据,普通会员和观察员每年交纳1万元会费,特别会员免交会费。会员、观察员应在接到协会通知后15日内交纳会费,特殊情况会长办公会可减免会员、观察员会费。该办法经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后发布实施。

第一条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规定,协会会员、观察员必须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二条会员、观察员按以下标准每年交纳会费。


(一)法定会员会费分为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三档,按其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万分之一点五作为计算依据。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万分之一点五不足50万元的,按10万元交纳;达到50万元但不足100万元的,按50万元交纳;100万元及以上的,按100万元交纳。


(二)普通会员、观察员会费按每家1万元交纳。


(三)特别会员免予交纳会费。


第三条会员、观察员应按时交纳会费。入会当年会费在入会注册登记后15日内交纳,其他情况下会费按照协会通知要求的时间交纳。


第四条因特殊情况,会长办公会可减免会员、观察员会费。 第五条本办法经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后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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