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7-17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20〕55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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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业务指引

小竹前瞻: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业务指引。指定交易券商和受托券商应按投资者意愿提交业务申报,上交所确认后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送数据,后者办理股份锁定、配售权登记、股份过户登记等事宜。违反规则的参与主体需承担法律责任,上交所和中国结算对其进行自律管理。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业务指引》(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2020年7月22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业务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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