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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号公告】关于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的公告
小竹前瞻: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为支持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的市值要求调整为2000亿元人民币或市值200亿元人民币以上且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需征求主管部门意见。未境外上市红筹企业需在申报前制定存量股份减持等方案。
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布《关于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的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关于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的公告关于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