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0-15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21〕25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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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号公告】《关于依法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意见》

小竹前瞻: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开展证券行业仲裁制度试点”的任务要求,完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保护资本市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期货行业健康发展,就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提出相关意见。并对出台《试点意见》的必要性和起草过程、基本思路、主要内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现公布《关于依法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司法部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


1.关于依法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意见关于依法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意见


2.关于《关于依法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意见》的起草说明关于《关于依法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意见》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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