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0-30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21〕33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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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号公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小竹前瞻:为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及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制定该准则。并对准则的起草原则、主要内容、其他相关文件的说明及社会公众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进行说明。附件: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的立法说明

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


1.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2.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的立法说明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的立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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