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1-04-22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21〕24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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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

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2年修订)》(上证发〔202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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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2年修订)》(上证发〔2022〕63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优化公司债券发行融资监管,提升审核透明度,推动市场高质量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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