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51-62620153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规范证券发行上市受理工作,维护受理工作秩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受理》(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受理》(上证发〔2023〕4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受理(2024年修订)
2.《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受理(2024年修订)》起草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