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2-20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24〕1103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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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其编制要求》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审核业务,便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证券服务机构等资产支持证券业务参与人编制、提交申请文件,提高审核工作效率,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其编制要求》,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17年10月19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深证会〔2017〕340号)、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深证上〔2017〕819号)、2018年2月9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深证上〔2018〕73号)、2018年6月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基础设施类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深证上〔2018〕263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其编制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其编制要求


2.《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其编制要求》起草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其编制要求》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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