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主要股东的申请报告》(国海报〔2025〕1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令第183号,经证监会令227号修改)等有关规定,经审核, 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金控)成为你公司主要股东,对广投金控依法受让你公司307,665,94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4.82%)无异议。
二、你公司应当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
三、你公司在变更股权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会和住所地证监局。
中国证监会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