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厂(公司)销售自来水时,代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规定:


1.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埋费,免征增值税;


2.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由上述规定可见,自来水厂(公司)销售自来水时,代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属于免征增值税的情形,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