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就注销清算,如何确定该企业的清算所得?是否可以按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清算所得是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 号)附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第12行“税率”明确“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25%”。高新企业在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清算所得应依照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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