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时
勾稽关系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写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时需要注意与哪张表的勾稽关系?

A105000表第19行“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账载金额应≥A102010表第23行“罚没支出”金额,因前者填报的是计入当期损益且与生产经营无关的罚没支出(源于“营业外支出”),后者营业外支出中的“罚没支出”金额来源一致,数据不符可能填报有误 。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9行“(七)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第1列“账载金额”与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第23行“(七)罚没支出”金额存在勾稽关系。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9行第1列“(七)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的“账载金额”应当≥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的第23行“(七)罚没支出”的金额。


对于罚没支出,因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应计入成本和费用,而违法违规的处罚应计入营业处支出。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9行“(七)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的是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产的损失,但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罚款和诉讼费。也就是与生产经营需要无关的罚没支出,因此,该项数据应来源于“营业外支出”的二级明细科目当期发生额的累计数。这与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第23行营业外支出中的“(七)罚没支出”金额的来源是一致的。

如果纳税人所填两项数据不符合此勾稽关系,则可能存在填报错误。

12366纳税服务平台会填表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