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软件
报关

我公司出口软件需要在海关报关吗?

软件出口企业在软件出口合同中应明确软件出口方式:“海关通关方式”或“网上传输方式”。

软件出口企业在软件出口合同正式生效后,应登录“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中心”(WWW.SCRCENTRE.GOV.CN)对软件出口合同进行在线登记,并按属地原则,持生效的软件出口合同正本到当地商务部门领取《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 软件出口企业在软件出口合同中应明确软件出口方式:“海关通关方式”或“网上传输方式”。有物质介质并采取“海关通关方式”出口的软件,出口企业到海关办理软件出口报关手续时,应出示《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生效的《软件出口合同》(正本)和外汇管理局发放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海关凭以办理相应的通关手续。以“网上传输方式”出口的软件,不在海关监管范围之内。属于国家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清单、国家秘密技术清单中的软件技术和产品的出口,应按照《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和《国家秘密技术出口审查规定》执行。

1.关于印发《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的通知(外经贸技发〔2001〕604号)
2.(北京海关 2024-08-13 16:22 专题专栏-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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