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
全额计税

增值税法下,一般纳税人企业,劳务派遣发票可不可以全额开票全额计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劳务派遣企业,基础税率为 6%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四条第(十二)项第2条规定: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劳务派遣企业,基础税率为 6%; 2.适用差额计税扣除规则: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准予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以扣除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 3.开票:全部含税销售额和扣除的价款应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列明,发票的税额按含税销售额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 以上是财税2026年10号公告优惠政策对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企业按6%差额计税的规定,但在实务中很多企业会因用工单位的需求选择全额开票全额计税,这样行不行呢? 针对这一疑问,2026年3月3日经电话咨询了合肥市包河区税务局,得到的回复是:可以全额开具发票全额计税,相当于放弃了差额计税,但一经选择,公司的所有劳务派遣业务都要全额计税,且36个月不能更改。 所以,劳务派遣单位如果想要放弃差额计税,一定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利弊。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四条第(十二)项第2条规定 2.(人工咨询:合肥市包河区税务局,咨询电话:0551-63357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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