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8-21
发文字号:
工信部联原〔2023〕130号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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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小竹前瞻:促进有色金属行业稳定增长,需要坚持供需协调,促进有色金属国内资源开发及深加工产品质量的提升,进一步提升供给能力,保障上下游行业平稳增长,促进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培育行业增长新动能,优化进出口贸易,提升行业合作水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2023年8月21日


附件: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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