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0-12-05
发文字号:
财政部 证监会公告〔2010〕第89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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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证监会公告〔2010〕第89号

小竹前瞻: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对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财企[2010]17号)有关要求,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与注册资产评估师专职条件及内部财务管理问题进行了整改。经检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整改后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81号)有关规定,已通过验收。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对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财企[2010]17号)有关要求,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与注册资产评估师专职条件及内部财务管理问题进行了整改。经检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整改后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81号)有关规定,已通过验收。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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