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6-19
发文字号:
证监许可〔2025〕1306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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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范围的请示》(中信证券华南〔2024〕28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42号,经证监会公告〔2025〕5号修改)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减少证券保荐业务,将业务范围中的“融资融券”变更为“融资融券(限广东省除深圳市以外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云南省、贵州省)”。你公司应当平稳做好后续工作,确保客户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妥善安置员工,维护社会稳定。


二、你公司应当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你公司应当自换领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向我会申请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三、你公司应当根据本批复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报备所修改条款。



中国证监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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