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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6-01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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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1日-5月25日发行监管部发出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

自2018年5月21日至5月25日,发行监管部共发出两家首发企业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一、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一是说明并披露报告期各期末贷款五级分类及动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不良贷款总额、不良贷款率、贷款核销总额、逾期贷款总额及占比、已逾期但未划分为不良贷款金额等持续增长的原因、影响及应对措施,充分揭示风险;二是按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要求,说明并披露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与处置措施及后续影响,是否存在变相规避资管新规发放贷款和发行产品的情形,是否存在通过结构性贷款等形式进行高息揽储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本理财产品是否存在担保,是否对发行人造成不利影响;三是说明并披露是否按照银监会要求对理财产品、同业投资等资产进行“穿透”管理,是否对类贷业务比照贷款进行管理,定期开展五级分类并足额计提拨备;四是在“流动性风险”中,按照无期限、实时偿还、1个月内、1-3个月、3个月-1年、1年-5年和5年以上补充披露资产负债流动性敞口金额,说明并披露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风险的解决措施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二、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1)补充提供2018年1季度末的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并结合所处行业的周期性特征进一步分析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同时完善相关信息披露;(2)说明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的具体构成,相关会计科目列示是否准确。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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