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 预收账款(2203)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企业(保险)收到未满足保费收入确认条件的保险费,可将本科目改为“2203预收保费”科目,并按投保人进行明细核算;从事再保险分出业务预收的赔款,可以单独设置“预收赔付款”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购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企业(保险)收到预收的保费,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确认保费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保费收入”科目。从事再保险业务转销预收的赔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分保账款”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款项。
3.6 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是买卖双方协议商定,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
1.业务概述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先向购货单位预收款项,后以货物或者劳务偿付。预收账款比较多的企业应通过“预收账款”科目核算预收账款的取得、偿付等情况。企业应当按照购货单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预收账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其所发生的预收账款,可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2.账务处理
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核算的,其贷方反映预收的货款和补付的货款;借方反映应收的货款和退回多收的货款;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清的预收款项,借方余额反映应收的款项。企业预收购货单位的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编制会计分录如图3-17所示。
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和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预收账款”科目,按照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编制会计分录如图3-18所示。
企业收到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编制会计分录如图3-19所示。
向购货单位退回其多付的款项时,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编制会计分录如图3-20所示。
3.案例解析
【例3-9】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9年6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向其出售一批产品,货款金额共计100 000元,应交增值税13 000元。根据购货合同的规定,乙公司在购货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应当向甲公司预付货款60 000元,剩余货款在交货后付清。2×19年6月9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交来的预付货款60 000元并存入银行;6月19日,甲公司将货物发到乙公司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验收后付清了剩余货款。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6月9日,收到乙公司交来的预付货款60 000元。
借:银行存款 60 000
贷:预收账款——乙公司 60 000
(2)6月19日,按合同规定,向乙公司发出货物。
借:预收账款——乙公司 113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000
(3)收到乙公司补付的货款。
借:银行存款 53 000
贷:预收账款 53 000
假设甲公司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有关业务。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6月9日,收到乙公司交来的预付货款60 000元。
借:银行存款 60 0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60 000
(2)6月19日,向乙公司发出货物。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113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000
(3)收到乙公司补付的货款。
借:银行存款 53 0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53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