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A企业直接持有甲国B企业20%股份,直接持有乙国C企业16%股份,并且B企业直接持有C企业20%股份,请问甲国B企业、乙国C企业境外负担的税额能否在中国居民A企业抵免?

(1)中国居民A企业直接持有甲国B企业20%股份,满足直接持股20%(含20% )的条件。
(2)中国居民A企业直接持有乙国C企业16%股份,间接持有乙国C企业股份=20%×20%=4%,由于A企业直接持有C企业的股份不足20%,故不能计入A企业对C企业直接持股或间接持股的总和比例之中。因此,C企业未满足居民企业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规定持股条件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的规定。

《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示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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