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聘退休人员,符合“退休人员再任职”条件,公司为该类人员支付的老年大学学费,该费用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需要。

公司招聘的退休人员,属于“退休人员再任职”,向其按工资薪金支付报酬,则公司为其支付的养老院费用,属于员工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收入,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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