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部分员工股票期权,并在授权时约定行权前不可以转让,授予股票期权时被授予员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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