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错过“自动申报缴费”时间,该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社保费缴费呢?

您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办理自行缴费。


功能节点:【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社保费办理】——【单位社保费申报/单位社保费缴费】 操作步骤:


(1)系统登入 缴费单位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


(2)申报 ①登录成功后,在首页【我要办税】模块中选择【社保费办理】,在右侧弹出页面中选择【单位社保费申报】模块。 ②在单位社保费申报界面中选择单位编号和社保经办机构,点击查询,系统自动带出人社核定的信息。 ③选中要申报的行次,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3)已申报查询 在【单位社保费缴费】界面中选择申报日期及申报状态,点击查询。


(4)网上缴费 ①在【单位社保费缴费】界面,状态显示“已申报未缴款”,点击缴款,即可跳转至缴款界面。若发现申报有误,缴费人可至【单位社保费缴费】中对相关申报信息进行作废后重新申报。 ②缴费人在缴费界面再次确认待缴金额无误后,选择缴款方式,已签订三方协议企业可选择“三方协议扣款”或“银行端凭证缴税”,未签订三方协议企业,选择银行端凭证缴税。确认付款方式后,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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